发布日期:2023-10-08 08:48:00 来源:自创
清远市生活垃圾处理设施专项规划(2023-2035)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信息公示
一、规划概况
(1)规划环评名称:清远市生活垃圾处理设施专项规划(2023-2035)
(2)规划环评概要:本规划范围为清远市行政管辖范围。范围包括清城区、清新区、英德市、连州市、佛冈县、阳山县、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及连南瑶族自治县,总面积1.92万平方公里,与《清远市城市总体规划(2016-2035年)》的市域范围一致。本规划主要是对全市的生活垃圾终端处理设施以及转运设施的新建、扩建和改造工作提出合理规划。
二、规划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规划单位名称:清远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规划单位地址:清远市银泉南路13号汇贤花园10楼
规划单位联系人:李志明 联系电话:13828507836
三、规划编制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名称:清远市南清环保有限公司
评价单位地址:清远市高新区孵化器大楼三楼301号房
联系人:吴杏娱 电话:18926680404 Email:286872582@qq.com
四、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以及主要内容
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接受委托→了解工程情况→进行环境背景调查→调查规划区污染源情况→环境质量跟踪性评价→调查基地建设存在的环境问题、制约因素→编制跟踪评价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
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内容:总则、自然及社会环境概况、总体规划、环评及批复要点工程分析、总体发展跟踪评价、规划区内企业污染源及控制措施跟踪评价、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分析与评价、环境质量跟踪性评价、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跟踪评价、环境管理体系建设跟踪评价、规划区建设存在的环境问题、制约因素及解决方案、公众参与调查、评价结论与建议。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请公众提供个人准确信息,主要包括:姓名、职业、文化程度、居住或工作地址及联系电话。
(2)规划区在发展建设过程是否有环保违法违规行为,如有请具体描述。
(3)规划区在发展建设过程产生了那些环保问题,是否可接受,需要采取哪些改进措施。
(4)目前规划区建设发展存在的对环境质量造成的危害或影响主要问题。
(5)您对该规划区在以后的发展中环保方面有何建议和要求。
(6)对规划区建设发展总体态度是支持还是反对,并简要说明原因。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以通过电话、邮件、信件等方式与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联系沟通与本项目有关的环境问题与建议,提交书面意见或口头意见等。
公示期限:自发布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
清远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3年10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