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5-08-13 11:04:00 来源:11
清远市亿隆木制品有限公司年产15万吨生物质颗粒迁建项目(一期年产12万吨生物质颗粒)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 4号),现将清远市亿隆木制品有限公司年产15万吨生物质颗粒迁建项目(一期年产12万吨生物质颗粒)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清远市亿隆木制品有限公司年产15万吨生物质颗粒迁建项目(一期年产12万吨生物质颗粒)
建设单位:清远市亿隆木制品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清远市清城区石角镇有色金属加工制造业基地清三公路43号厂房C区
公示日期:2025年8月13日- 2025年9月10日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验收意见等详见附件。
公众意见及反馈方式: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名字,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汤工